一、宝鸡新生儿上户口流程
1、群众向户籍窗口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经窗口审查,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属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需审批的,及时受理。符合条件,但证明材料不齐全,应当面告知需补充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填写《不予户口登记告知书》;
3、将受理的需审批的申请交至社区民警审查调查核实。经核实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上报派出所领导审批。符合条件,但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调查情况报由窗口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办理。
4、报至派出所领导审批的申请,及时审批。属派出所审结的,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及时作出同意决定;需分局审批的,及时审批并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同意的决定。符合条件,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派出所户籍窗口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办理。
5、分局收到上报的申请,及时审批。证明材料齐全,及时作出同意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同意的决定。符合条件,但证明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户籍窗口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办理
6、派出所户籍窗口在接到分局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新生儿上户所需材料
1、夫妻结婚证
2、孩子父母的书面申请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本
5、计划生育证明或者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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