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的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除了软件开发者外,还有其他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呢?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三、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以上就是有关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资格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延伸阅读:
(一)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二)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受《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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