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继承权有什么区别
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有:
1.放弃继承权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民法典》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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