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签证
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叫过境签证。
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有时因行程和航班等原因,前往其他国家往往需要经过一、二个途经国家才能到达目的地。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
有的国家规定,旅客搭乘交通工具通过其国境时,停留不超过24小时或一定期限的,均免办过境签证(一般都不允许出国际机场)。
也有的国家规定,不论停留时间长短或是否出机场,一律须办过境签证。过境签证同入出境签证一样,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许多国家简化了过境许可手续,采取在一定时限内无需办理过境签证的便利措施。不少国家规定,过境的外国人如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和联程机票,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但不得离开候机厅或机场。超过24小时或欲离开机场进入当地城市的,则需办理过境签证。
常见转机国家的过境签证要求
(一)美洲地区
美国转机需要申请过境签证。与申请普通旅游/商务签证一样,需要预约和面试。
加拿大转机需要申请过境签证。但是免收签证费。
持有效美国签证的中国公民,经停加拿大的温哥华国际机场来往中美之间则无需申请加拿大过境签证。旅行者必须搭乘免过境签证项目中预授权的航空公司,比如**宾航空公司、中国**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从北京、香港、上海、广州、马尼拉及台北起飞、前往温哥华国际机场的直达航班。
(二)欧洲地区
英国需要申请过境签证。其余主要的欧洲国家,24小时内机场过境不需要过境签证。
(三)大洋洲地区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需要申请过境签证。
(四)亚洲地区
泰国和马来西亚,需要申请过境签证。
日本和韩国,24小时内转机都不需要过境签证。
持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或30个欧洲国家(包括:希腊、荷兰、挪威、德国、拉脱维亚、罗马尼亚、卢森堡、立陶宛、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比利时、瑞典、瑞士、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冰岛、爱尔兰、爱沙尼亚、英国、奥地利、意大利、捷克、塞浦路斯、葡萄牙、波兰、法国、芬兰、匈牙利)的入境签证(包括永久居住权)者,欲经过韩国,或由上述国家出发经由韩国回国的旅客,如果已预订了30天内的出国机票,可免签证过境停留韩国最多30天。
虽然,世界各国对办理过境签证的相关政策差异较大,但都会要求途径旅客提供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签证和机票,因此必须先申请出目的地的签证,才可以申请过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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