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有可能牵涉到第三人的利益,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处理这套房子。
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的部分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提起诉讼;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再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房屋产权证怎么加子女名字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有几种方式,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关于析产登记,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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