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一、法官、检察官徇私枉法的,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追究法官的刑事责任。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二、徇私枉法罪的追诉期限分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徇私枉法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三、枉法仲裁罪怎么判刑
《刑法》未规定枉法仲裁罪,但规定了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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