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间借贷被诉讼后,法院是先调解还是马上裁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在开庭前两方都认可进行调解的,法院能够直接组织两方调解,达到调解的,可由法院直接出具调解书,不再正式开庭;如果调解不成的,则会开庭并裁判。
2、在开庭结束前,或在结束后法院裁判前,两方认可调解的,也能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会裁判。
3、任何时候,只要有一方分别意调解的,法院则会马上开庭并裁判。
民间借贷纠纷中对没有约定如何付款时是“先返本,还是先付息”
在有息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当事人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利息是在到期本息一同支付,还是应先按期支付利息呢?如是分期偿还的情况,先偿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这在实践中说法不一,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这就与“复利”应依法予以保护相互衔接。也就是说,在到期利息不能得以偿还的情况下,利息仍从到期后重新计息。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概而统之,在处理生产经营型借贷与生活消费型借贷时,应有所不同。处理生产经营型借贷时按上述原则处理。但对于生活消费型借贷应首先考虑当地的交易习惯,只有在依交易习惯无法确定时,才适用上述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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