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办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时,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当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要回当地办理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其中一方非内地居民,要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在内地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三、人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
人在异地的,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而诉讼离婚的,可以由原告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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