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没收财产都属于《刑法》中的附加刑的种类。如果一人犯数罪的,那么罚金和没收财产就可以合并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一、能否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有以下三个条件可以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二、什么属于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嫌疑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三、会被没收财产的犯罪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罪、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会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财产刑的一种,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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