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间醉驾的,会被判刑。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醉驾的,司法机关应当作出收监决定,让犯罪分子在监狱接受教育改造,不可以继续再监外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被收监后,司法机关应当尽快追究犯罪分子醉驾的刑事责任,犯罪分子醉酒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相应的刑罚。
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涉嫌醉驾的案例,必须要等到验血报告出来了之后公安机关才能根据情况采取下一步的行动的。酒精测量仪上面的测量数值在醉驾案例当中只能作为参考,醉驾的整个验血过程都是非常的严肃的,中间不存在着任何可以被人为操作和修改的情况,至于顶包,这更是不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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