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一般是不能协议离婚的。但如果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且该病状不影响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未达成离婚协议、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病,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离婚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2.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
3.起诉离婚应当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4.夫妻双方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中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并且能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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