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有下列几种:1.清算赔偿责任,是指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2.连带清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应当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可以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可以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完毕,才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时,必须在注销申请书上表明注销原因,以便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当审查完毕通过后,公司才能注销成功。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被吊销后对股东的影响: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被吊销后债权人怎么主张债权
被吊销的企业仍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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