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法院的处理方式是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起诉离婚被告须要交答辩状吗
起诉离婚被告不是必须要交答辩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三、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判
这个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被告不到场,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直接判决,不予离婚。如果是的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第四次,一般的缺席判决并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法定离婚事由民法典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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