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方的土地能被强行征用吗
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如果政府程序不合法就强行征收肯定是不可以的。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之内全额予以支付,在征地拆迁补偿未落实的情况下,更不能进行强制拆迁。
二、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政府强行征收土地如何告状
如果强制拆迁与水、电、暖、气等单位有关,首先要固定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证据,可以采取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然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1)向拆迁主管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究相关部门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的责任,对于出现第一种情况,即非相关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同样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通水通电通气通暖,相关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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