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如下:买卖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如下:1.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1500元以上的。2.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1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元以上的。3.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只以上或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2只以上的;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30000元以上的。
一、破坏野生动物应判什么罪
破坏、捕猎野生动物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有哪些?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直接涉及野生动物的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
其中最主要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交易、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各环节作了规范。例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等。
1.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管理范围有限。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自然分布的脊椎野生动物达7300余种,已定名昆虫达11万-13万种。其中,依法受保护的是约2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和120属的部分昆虫。大量野生动物不在保护管理范围,包括绝大多数的蝙蝠、鼠类、鸦类等传播疫病高风险物种。对其猎捕、人工饲养、利用的行为,不能依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控,成为传播、扩散疫病的一大隐患。
2.相关配套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技术规程等尚未及时出台和完善。
3.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没有坚决取缔、关闭,构成公共卫生安全重大隐患。同时,对野生动物的监管,涉及林业、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监督执法有待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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