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仅有的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因违规经营,被保监会处以重罚。同时,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的名字也被公布在保监会网站的行政处罚栏中,就此成了媒体重点关注的对象。笔者细看了保监会开出的罚单,发现无论是监管力度,还是处罚程度,都可以称得上是前所未有。
让违规者在社会舆论监督面前曝光,这已经成为近年来保险监管的常规做法。今年上半年,被保监会网上公示处罚的保险机构超过数十家,而与这种违规经营处罚有相当关联度的保险监管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上半年各地保监局共派出44个检查组,对21家保险公司的58个分支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延伸检查保险中介机构145家。
财产险方面,重点查处的是保险公司业务违法违规、数据不真实问题,强化了对法人机构和公司高管的监管;人身险方面,针对意外险市场价格混乱问题,保监会组织开展了全国统一的意外险专项现场检查;此外保监会还启动了对保险公司的吊销关闭和相关人员行业禁入程序,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显然,现场检查已愈发成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防范境外金融风险向我国保险市场传递方面,保监会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监测分析行业经营状况,建立起了再保险关联交易档案,加强了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合作,同时加快了地方保监局机构延伸建设的速度。目前,苏州、烟台、温州、唐山、汕头5个监管分局已先后挂牌成立,保险监管的地方力量将得到有效提升。
除了加强现场监管和防范国际风险传递外,积极创新、扎实推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则是今年保险监管风险力度继续提升的另一个特点。比如为完善服务标准,保监会指导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了《机动车辆理赔管理指引》,建立完善承保理赔客户自主查询机制,对人身险产品停售行为进行规范;以打击虚假理赔,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误导,着力解决被保险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举报投诉案件的督办力度,规范信访投诉转办件的处理工作等。这些着眼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举措,在今年保险行业的发展中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下半年,保险监管的思路已经非常清晰,防范风险仍然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主要是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防范风险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强化资本和偿付能力的刚性约束。
现场检查将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包括完善现场检查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年检制度,把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监管报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等。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监管也在同步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通过抓住关键环节,将为下半年保险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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