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怀孕了,离婚能继续进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对夫妻二人进行诉前调解;如果法院在对诉讼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应当准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离婚诉讼期间陪嫁品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诉讼期间陪嫁品不是一定能要回。若该陪嫁系双方结婚登记后产生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该陪嫁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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