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结婚证已育有小孩需要什么证件
不论是否生小孩,补办结婚证的证件都是一样的,不用担心,工作人员不会因为未婚生育而歧视办理者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办理结婚证需要注意如下: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二、陪嫁的钱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陪嫁的钱是在婚前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三、不在结婚所在地可以办离婚证吗
不在结婚所在地可以办离婚证,经常居所地也可办理离婚证。离婚案件不是只有当地的法院才可以管辖,也就是说它不是必须在当地进行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那么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他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也会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夫妻双方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对方起诉离婚,这个情况下是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由原告起诉时对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对方的户籍所在地。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对方离开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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