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侦立案后多久可以结案
1、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得超过二个月的。
2、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经侦立案后怎么处理,都有哪些流程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1、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2、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
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4)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2)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3)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经侦立案后可以和解吗
经侦立案后是可以和解的。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进行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法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比如因民间纠纷而引起犯罪案件,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罚;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会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的过失犯罪的案件。
四、经侦立案后可以帮我们追回损失吗
是否可以追回财产损失,要看具体情况,其中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1.全部追回: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2.部分追回:如果赃款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3.无法追回: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如果是实物:没有被犯罪嫌疑人卖掉或毁灭的,可以追回,反之则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五、经侦立案后说证据不足怎么样办
《经侦证据不足能立案吗》对于案件,并不需要达成证据充分的情况,才可以立案侦查。报案人报案时,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报案民警接受案件后,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并《报案回执》交报案人。经侦部门会展开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所以,并不需要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经侦才会立案。只要符合以下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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