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教育局决定择优选拔招募全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使他们从事支企、支教、支农、支医服务工作。这项计划旨在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咨询当地教育局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通过择优选拔招募全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使他们从事支企、支教、支农、支医(即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工作。
四 支 一 扶 报 考 条 件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办法》,四支一扶报考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4. 具有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技能条件;
5. 截至招募计划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所报考岗位工作年限累计不满三年的情形。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且报名人员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报名方式和时间以各省份发布的招募公告为准。
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一个重要议题,而支企、支教、支农、支医工作则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就业方式。通过择优选拔招募全县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使他们从事支企、支教、支农、支医服务工作,有助于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地方发展的有机结合。同时,四支一扶报考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条件,需同时满足年龄、学历和技能等要求,报名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报名方式和时间以各省份发布的招募公告为准。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二、完善选拔招募机制
(一)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各地要立足本地“十三五”时期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级开展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合理编制年度招募计划。要着重加强对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征集,招募计划适当向辖区内的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二)统筹开发服务岗位。各地要在重点开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的基础上,落实中央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要统筹考虑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在服务岗位覆盖上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形成服务基层工作合力。
(三)规范选拔招募工作。各地要科学设置选拔招募条件,提高人员岗位匹配度,努力提升招募人员素质。要通过校园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发布招募公告,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要进一步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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