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企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一级区每亩补偿3万元、二级区每亩补偿2.8万元、三级区每亩补偿2.5万元。征收非耕地类土地村级补偿资金减半计算;2、土地补偿费。一级区每亩补偿3万元、二级区每亩补偿2.8万元、三级区每亩补偿2.5万元;3、安置补助费。各级区每人补偿4.5万元。
萧山拆迁企业商户赔偿标准
萧山拆迁企业商户赔偿标准主要以货币补偿方式补偿,具体的补偿内容包括:1、对无法搬迁的房产、建筑物和设备的补偿;2、对机器设备搬迁造成的运输费、安装费用等的补偿;3、对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包括预期经营利润损失的补偿;4、对企业因为拆迁导致遣散人员的安置费用的补偿。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萧山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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