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一、监狱一年减刑几次
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对减刑建议有权进行监督。一般每次减刑就减一年,有立功表现的减两年,突出立功表现的减三年。判处5年以上徒刑的,执行一年半之后才可以第一次减刑,且两次减刑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无期必须服刑2年以后方可减刑,一般减为20年以上23年以下,有重大立功者,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无期经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期不少于13年。死缓减为无期后,有立功表现的,必须服刑二年后方可减为25年刑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23年。死缓经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期不少于15年(不包括死缓转无期执行期)。
二、累犯能减刑么?
累犯能减刑。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法律制度。除了上述“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之外,减刑还有如下条件: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2015年我国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是指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贪污、受贿罪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被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罪犯将终生在监狱度过。但是法律并未将累犯囊括进去,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累犯如果符合上述法律条件,是可以减刑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三、判了一年半怎么处理
被判刑一年半应该怎么处理?可以努力表现争取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