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性质上看,信用卡恶意透支与公司机构信贷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均属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范畴。与公司、个人消费信贷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催收相比,信用卡不良透支催收业务金额小、户数多、持卡人区域分散,因此适合采用电话催收方式,催收人员往往要经过多轮手机、单位电话和住宅电话的提醒,方可成功催款,具有相当难度。
商业银行对信用卡设立专业机构,开展专业化经营时,信用卡不良透支催收业务隶属于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而发卡和促销用卡等业务则归口市场拓展部门。虽然发卡行内部职能分工不同,但对于持卡人而言,基于一张信用卡介质,所得到的应是发卡行作为整体提供的一揽子便利、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现、购物消费、转帐结算、汇兑、信用透支、促销奖励计划以及透支还款提醒等。
在服务营销学中,对服务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种种服务称之为核心服务产品,将无形的服务产品有形化的介质称之为形式服务产品,它们二者构成了总的服务产品。因此从信用卡服务产品整体营销角度看,形式服务产品表现为持卡人籍以获取信用卡服务的有形权利凭证,即信用卡卡片;而不良透支催收业务属于核心服务产品,构成了信用卡整体营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下图揭示了不良透支电话催收工作在信用卡市场拓展与风险管理两块业务中所起到的衔接作用。由图知不良透支电话催收业务从逻辑上、时间上看是市场拓展活动的有机延伸,需要从整体营销角度来认识电话催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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