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告的手续有: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的法律事实;
2、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件,并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3、被宣告为失踪人员的配偶起诉离婚并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无需调解;
4、人民法院批准离婚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撤销。
离婚公告送达具体流程
送达离婚公告的流程是: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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