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地段划分规定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地段划分规定
一、城关区
一类地段
雷坛河以东,天水南路至天水中路至天水北路折盐雁大桥以西,黄河以南,兰新铁路以北。
二类地段
解放门以东,兰山排洪道(铁三小)以西,铁路以南,兰山山根、望垣坪山根以北;天水南路至天水中路至天水北路折盐雁大桥以东,雁园路至张苏滩折南河路经南河路桥至段家滩路至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至铁路以西,黄河以南,铁路以北;中山桥北端至靖远路至盐场路至盐雁大桥西端以南,黄河以北;白塔山山根、九州台山根以南,黄河以北。
三类地段
雁园路至张苏滩折南河路经南河路桥至段家滩路至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至铁路以东,雁东路经南河路桥沿雁儿湾路折深沟子排洪道至焦家湾东路以西,黄河以南,铁路以北;兰山排洪道(铁三小)至铁路以东,焦家湾南路与鱼儿沟路交接口以西,铁路以南,兰山山根以北;望垣坪、伏龙坪;靖远路至盐场路以北的庙滩子、王堡堡城、朝阳村、李家湾、大沙坪、徐家坪等所有地段;
四类地段
雁东路经南河路桥沿雁儿湾路折深沟子排洪道至焦家湾东路以东,黄河以南,兰山山根以北地段;桃树坪边缘坪台。
二、七里河区
二类地段
武威路什字至任家庄路折七里河大桥南端以东,雷坛河以西,黄河以南,兰新铁路以北;
三类地段
崔家崖以东,雷坛河以西,兰新铁路以南,建西西路至民乐路至兰工坪路接阿干铁路向东至沈家坡以北;崔家崖以东,武威路至任家庄路以西,黄河以南,兰新铁路以北;崔家崖、秀川路以西,南山根以北,黄河以南的崔家大滩、大滩、东湾、下北滩等地段。
四类地段
民乐路至兰工坪路至阿干铁路以北的东坪、西坪、彭家坪、龚家坪、龚家湾、晏家坪、西果园、五星坪、华林坪(阿干镇路以南)地段。
三、西固区
二类地段
寺儿沟排洪道以东,牌坊路至先锋路以西,西固中路以南,福利西路以北。
三类地段
西柳沟以东,深沟桥以西,环行西路至环行中路至环行东路以南,西固西路至西固中路至西固东路以北;牌坊路至先锋路至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至兰炼游泳馆以东,深沟桥以西,西固东路以南,马耳山山根、小坪子山根以北;西柳沟以东,寺耳沟排洪道以西,西固西路以南,柳沟大坪山根以北;寺耳沟排洪道以东,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以西,福利西路以南,三元峁、石头坪山根以北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
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由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改组更名而成,是市政府授权经营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的唯一代表,属自收自支、独立的事业法人,隶属市政府领导。
一、主要职能与任务
1、负责兰州市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经营运作的宏观规划、协调支持和外部监控;
2、负责审定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财务状况、重大筹资计划、债务偿还机制等;
3、负责协调解决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城市资产市场化运作和城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履行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业主职能,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管理;
5、受市政府委托从事兰州市市域范围内可经营性土地的开发、储备等项工作;
6、负责对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财务状况、工程概算、项目变更及在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二、运行规则
1、基本原则: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与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并运行”,根据工作需要,两者按照“职能明确、同署办公、有分有合、方便管理、利于经营”的原则,分别履行各自职能;
2、工作重点: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主要对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经营等进行宏观规划、支持协调和外部控制,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微观运行、市场运作、项目管理等;
3、运行机制:凡是适合市场运作和企业经营的职能和项目,都应由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来运作、管理。凡不便以企业名义经营运作或由企业运作经营效果不理想的项目,由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负责实施;
4、职能分工: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的部门设置,坚持“突出职能、高效运行、有所区别、减少重叠”的原则,凡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已设立的职能部门,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不再单独设立;
5、部门设置: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拆迁管理办公室、审计监察室等3个专门机构和综合管理部、研究发展部、土地经营部3个与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职能重叠的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6、部门职责:
(1)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执行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具体内容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则和管理办法;
(2)拆迁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土地开发储备、城市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
(3)审计监察室:主要执行对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外部监控的职能;
(4)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中心一般性日常工作,及党务、行政、人事、工青妇等群众工作(与公司综合管理部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5)研究发展部:主要负责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的制定,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期论证、规划、协调等工作(与公司研究发展部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6)土地经营部:主要负责中心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土地整理及开发等项工作(与公司土地经营部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三、议事规则
1、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每个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发展及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2、中心全体会议原则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可指定副主任召集、主持;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研究确定;
3、有关部门应于召开会议七日前,将召开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议题等书面通知全体组成人员,同时将相关的文件材料一并送达;
4、中心全体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参加会议的多数成员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
5、出席会议的人员必须在会议记录簿上签名。
四、领导机构
1、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设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各1名。名誉主任由市政府市长兼任,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市长助理兼任;成员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金融机构、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法人代表由中心主任出任;
3、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
五、《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经中心全体会议批准后实施。
六、《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的解释,具体由中心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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