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全部都要扣押,按照新的事故处理实施意见规定,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警察有权力暂时扣压肇事机动车,但是,对于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只能是检查,查看,不能扣压,除非是涉及人员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扣压驾驶证需要由中队一级办理,报上级批准以后才能实施。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
一、交通事故车辆放车流程
交通事故车辆,可以在交警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后,按照程序提取车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二、交通事故认全责可以提车吗
能不能提车和是否认全责没有必然联系。交通事故必须双方在事故责任书都签字以后才可以到交警队领车。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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