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
2.有固定住所;
3.有稳定工作;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
7.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杭州申请居住证办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并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2)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2)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3)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4)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三、居住证签注程序
(一)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xx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二)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三)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四)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xx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xx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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