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已死亡,还是有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是为了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那么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婚姻关系就会自行消灭。既然婚姻关系已经因为不可抗力被消灭,那么就没有必要再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已经不存在的婚姻关系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就应该终结这个诉讼案件。
离婚案件什么情况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1、《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仍应出庭,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处的“特殊情况”由于法律、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实务中,通常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2、针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诉讼,一方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对于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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