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424元≤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212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一至四级伤残人数或因工死亡人数等费率浮动考核指标确定;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上旬向社保局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变动申报名册。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填报后,填写内容无变动的,其余月份可以不申报。
(二)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三)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保局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四)用人单位持社保局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结算。
(五)为确保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预决算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参保单位提前做好预算工作,在2016年11月底前将当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清。
缴费地址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2424
医疗保险:2424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全文6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