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无产权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
房屋无产权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实践中,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般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买家: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卖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
注意:
1、房屋被出租,卖方家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
2、委托代理人办理,受托的人除了准备上述的证件外,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资料。
并且,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交接虽然不必要准备那么多证件,但要确定电表具体情况以及办理煤气、电视过户,还要将水表账单、电话宽带费用、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用等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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