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公积金信息发生变化,个人需在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职工个人公积金信息变更,应该携带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2、递交个人公积金信息变更相关材料;3、银行柜台对材料进行审核;4、办理成功。
南京公积金个人转往外地办理材料
南京公积金个人转往外地办理材料(一)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接收证明;(二)《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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