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老公打架男方动手打人的,女方尽量让邻居以及居委会知道,最好可以在居委会留存相关文件证明;同时要具备报警意识,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就是家暴的有力证明;此外还应当及时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一、认可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
1.发生家暴时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如果去派出所录笔录的也将家暴过程详细陈述记录;也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伤情鉴定,检验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2.要及时就医检查,并且在就诊记录中写明受伤原因;3.将家暴过程录音录像拍照,记录下过程;4.对方如果在事后请求原谅的,要求写保证书,让对方自己承认家暴行为;5.申请物管、保安、邻居、居委会、村委会出面协调,如果打官司也可以申请他们出庭作证等等。
二、家暴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可以这样收集家暴的证据: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介绍信;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像等资料;其他证据。
三、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怎么去起诉离婚
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关于家暴,受害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收集相关证据:
1、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
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3、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4、视听资料。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照片等。
5、书面证据。
常见的有施暴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论书、原始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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