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托责任的归属问题
时间:2023-07-06 19:12:10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转委托需要经被代理人同意,原代理人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连带赔偿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连带责任对每个具体债务人来说,意味着责任的加重,它使债务人间的内部关系中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力量,并促使债务人共同防止和消除违法行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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