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以被审计企业的名义发出。实践中询证函的落款和盖章也多是被审计企业。所以,询证函的发函主体应当是被审计企业,询证函的收件人实际上是向被审计企业确认了询证的事项。询证函作为确认商业信息的有效手段,已在日常商业活动和审计工作中被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广泛应用。实践中,该类函件还可能被冠以企业询证函、结余询证函、对账询证函等更为具体的名称。
企业询证函的作用
从询证函的作用来看,询证函的目的是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进行了确认。之后又以债权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那么审计的结果就不能保证真实客观,询证函的将无法起到对应收帐款进行确认的作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函证工作通知》)“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以被审计企业名义向有关单位发函询证,以验证该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等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询证函结尾处通常具备同意和不同意两个选项,询证函的收件人可以选择认可受询证的事项或书面对受询证事项提出异议,并在签字或盖章后寄回审计机构以完成询证工作。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