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可以无需提供火化证明申领丧葬补助。
以河北省为例:
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证明了。《通知》明确,从2013年1月1日起,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遗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申领业务。退休人员死亡的,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申领业务。相关死亡待遇标准和个人账户支付以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为准。
火化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火化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如在家死亡,需要找所在地的社居委开具死亡证明方能火化,也可以打120,让120上门来开具死亡证明然后火化;
2、如在医院死亡,有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即可;
3、正常死亡不需要报派出所,只要非正常死亡才需要报案。
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根据死亡原因确定是否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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