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
离婚起诉程序有以下五点:
1、想要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三、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登记离婚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必须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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