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建部: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1月至6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今年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住建部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还将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住建部表示,将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改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二、相关规定
《关于申报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国开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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