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商检徇私舞弊案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犯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量刑处罚: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邮政管理秩序;
侵犯的对象为邮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这种后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不负责任的,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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