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应当进行市场价格评估。用于经营的房屋被征收,承租人在行政补偿中提出的室内装修价值、机械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房东和拆迁房屋的不公平对待,你应该提前收集本次征地的相关文件和自己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合同等)。),并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租房拆迁租客有补偿吗
出租房拆迁租客是否有补偿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对于搬迁前租约已到期的,无论是住宅房还是经营用房,对于搬迁期前双方租赁协议已经到期的,房屋承租人只需按约到期配合搬离完成交房,征收拆迁行为实际上并不会对承租人的实际权利产生影响,此时承租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权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对于拆迁时租约未到期的,房东因房屋征收拆迁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对于在合同中已有相关规定条款的,从其约定;对于未在合同中约定出租房拆迁相关问题解决方式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3.对于隐瞒房屋即将拆迁的事实违法在征地获批并公告后将房屋出租的,出租方存在合同欺诈,承租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变更或撤销合同,并由过错方即房东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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