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需要到工程所在地的建委进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备案: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一、建筑合同备案应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
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监制的示范文本。前款所称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5、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通过合同约定,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合同必须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6、总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得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及个人签订分包合同。
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