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取证未赡养老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收集老人关于子女赡养情况的陈述,子女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银行流水、相关组织开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没有足够的生活来源,需要子女的赡养。还可以收集在村委会、居委会等了解情况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证言、周围邻居的证言,说明子女的探望情况、老人的生活状况、生活水平等。老人没有获得赡养比较难以获得书证的等资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更具有直观性、全面性。
怎样证明未赡养老人
可以通过收集给老人的转账记录、买东西的收据、日常问候的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履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赡养老人要求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六章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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