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疫情看守所不收犯人吗
看守所属于人员密集的特殊场所,当前为了防疫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一般都采取了选择性羁押的方法,并不是对所有嫌疑人都不收。
现在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方法是:
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统一组织调度市内各个看守所的关押工作,选择一个县级看守所作为过度看守所,将全市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先关押在过度看守所内,实施严格的防疫措施,进行划区管理,经过隔离观察后,再转到办案地看守所羁押。
如此以来,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又没有逃跑、自杀、串供等妨害办案风险的嫌疑人,一般就办理取保候审措施。而那些涉嫌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嫌疑人和不关押就会妨害司法办案程序的嫌疑人,还是该怎么关押就怎么关押,不受疫情的影响。
这个羁押方法是适应当前疫情形势的需要而产生的,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政策并没有改变。
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暂时不羁押。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有可能被羁押。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疫情期间擅自封路犯法吗
“疫情期间,村里封路一般是不合法的,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法律依据:中第117条中相关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使得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有被倾覆或被毁坏的危险,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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