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中止犯的,在处理上面需要区分是否造成了损害后果,不同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其中,若没有造成损害,则应当免除处罚。但要是造成了损害的话,也是应当减轻处罚的。
一、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
1、侵害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失火罪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失火罪的认定标准,需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心理,没有故意纵火的意图,客观上表现为发生了火情,且导致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物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犯失火罪需行为人主观上为一般过失,而不是业务过失,否者将构成责任事故类犯罪,若侵害特定的人,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怎样认定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防卫过当要求行为人客观上有防卫过当的行为,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并且其主观上对结果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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