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窃取他人不随身但实际控制的财物构成扒窃吗
窃取他人不随身但实际控制的财物应属于盗窃行为,但不属于扒窃。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对于扒窃的解释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可见司法解释将“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的财物”作为“扒窃”行为认定的两个特征,这也是界定“扒窃”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的累犯一定会判有期徒刑吗
盗窃累犯不一定会判有期徒刑,可能判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盗窃罪的每个量刑幅度内,累犯会被从重处罚。
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在盗窃罪的每个量刑幅度内,累犯会被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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