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拒绝对账意味着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债权人先与债务人协商还债,如果已经没有协商的余地,建议债权人及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清偿到期债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到债务人的住所地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起诉。
一、当债务越来越多怎么办
个人所欠债务越来越多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停止新的借款,防止债务的增加。债务人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先用一部分剩余财产偿还债务,剩余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人应当积极工作,防止没有财产偿还所有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审查。
二、债务人注销了手机号怎么办
债务人注销手机号导致债权人联系不上的情况,说明债务人有意逃避债务。建议债权人收集好证据材料和准备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担保公司诉前保全的规定有什么
诉前保全担保公司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担保贷款风险管理是需要对于担保人需要承担的一些责任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风险的发生,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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