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负全部责任。如果是开车门人不顾驾驶人劝阻执意要开车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在下车前,驾驶人没有尽到提醒和确保安全的义务,造成开车门伤人的情况,驾驶人和开门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乘客开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乘客开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1、乘客开门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如下:
(1)违规停车的,认定司机及乘客承担全部责任;
(2)正常停车的,司机未尽提醒义务,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3)正常停车的,司机尽到提醒的义务,乘客擅自开车门的,认定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二、乘客开门事故怎么赔偿
乘客开门事故赔偿的方式具体如下:
1、可以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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