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可以去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帐户缴纳的全部金额和利息,以及领取一性怃恤金、丧葬费补助。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
山西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20%,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山西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山西省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山西省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山西省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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