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法律之所以设立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防止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日前,人们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因为不在2年的法定时间内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而导致在诉讼中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援引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人民法院就有可能判决债权人败诉。但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就可能会转为自然债务。自然债务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更不会通过强制力迫使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自然债务,由债务人自己决定是否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务,债权人仍可以受领,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后,不得再请求返还。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债权人在时效期间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或者债务人在此期间重新约定履行时间,则诉讼时效就自然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可以多次中断,但最多限于20年。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因此,提醒大家,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债权请求权的2年内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防止自己债权胜诉权消灭而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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