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撤销**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决定,**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29日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清算组决定进行债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由清算组负责登记;**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一切债权,由清算组依法追索。
二、自2002年4月4日起至7月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对**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进行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清算组不予受理。
1、登记地点:昆明市书林街1号**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011
联系电话:(0871)3163473
2、**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凭拥有合法债权的原始凭证副本(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领取《债权登记申报表》。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债权申报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应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相符)、债权的原始材料(包括原始凭证、合同、协议等),债权原始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债权人印章)以及加盖原始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同时交回《债权登记申报表》。
4、清算组确认债权人的债权后,通知债权人持债权原始材料(正本)及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处领取《债务确认书》。
三、**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债务偿付方案待债务登记结束,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0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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