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引起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不良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结果加重犯的立法和判决立案执行方式,处罚上包含和包括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定罪量刑和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律明文规定,交通肇事引发的交通事故存在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事故主要责任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处引发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属于交通事故中最为严重和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触及到刑事犯罪的违法边缘,应当承担刑事犯罪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并被处以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作为惩戒和惩罚的目的,承担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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